改革开放三十年,也是民营经济持续发展的三十年。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迅速崛起和不断发展,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党和国家的政策指引。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的农村改革,到党中央连续五个一号文件,再到党的十七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从《宪法》规定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逐步消除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体制性障碍,为民营经济的不断发展提供了政策和体制保障。
一、发展历程
灵台民营经济的发展可谓一路坎坷,风雨兼程,和全国多数地区一样,曾经作为“资本主义的尾巴”被封杀,也因“与国有工业争原料”被排挤,还因是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罪魁祸首”被限制。但全县民营企业却靠自身灵活的机制优势,不但发展壮大了自身,而且为解决“三农”问题,安排社会就业,推进小康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回顾近30年的历程,全县民营经济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1978年—1990年为自然型发展阶段。建国前后,一些私营工业,如铁木制农机具加工业、衣袜加工业等,属一、两人操作的家庭作坊,这是灵台民营企业的雏形。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自上而下,逐步落实改革开放政策,原来走乡串户的手艺人开始活跃起来,逐步脱离了原村社集体企业的管束,独立联系活路,自行支配收入,成为改革开放后最早从事个体经营的劳动者。与此同时,一些集体企业借鉴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做法,整店、整企向社会承包,促使一部分有承包经验或经营头脑的农民进入商贸流通和生产加工领域,这使得私人资本逐渐得到积累,为以后不同所有制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1991年—1998年为快速增长阶段。本阶段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拉动下,特别是邓小平同志南巡谈话之后,各级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开始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措施,提出“五不限”、“四放宽”、“一提高”的扶持政策和禁止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保护措施,全县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呈现出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态势,乡办、村办、联办、个体、私营五个轮子一齐转,七年的平均增幅达到28.9%。1998年底,全县私营工业企业达32户。从此,民营经济步入了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1999年—2004年为改制调整阶段。本阶段的显著特征是:乡村集体企业改组改制工作全面推进,传统产业整体提升。1999年3月,县上成立了非国有经济管理局,协调、指导全县非公经济发展工作。之后,以明晰产权为核心的乡村集体企业改革工作全面推进。通过“有偿转让、整体出售、融资改造、引进技改、破产重组”等方式,对全县73户乡镇、集体企业成功实施了改制改组,改制后盘活资产总量736万元。催生了红岩肉食公司、兴隆纸业公司、金湖包装材料厂等一大批私营工业企业。
2005年以后为放手发展阶段。这一时期,县委、县政府致力于激活经济主体,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采取舆论引导、政府推动、龙头带动、产业互动等多重手段,努力转换经营机制,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了民营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到2008年6月底,全县共吸纳外商投资2.28亿元,建办各类民营企业95户,从业人员3907人,年实现产值68924万元,增加值2173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9368万元,利润2236万元,上缴税金216万元。民营企业增加值已占到全县经济总量的24%,上缴税金占财政税收的5.4%,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民营企业达到了43户。
二、主要特点
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呈现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明显特征:
一是找准了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近年来,灵台县委、县政府从实际出发,确立了“种草养畜富民,壮大工业强县,改善环境创业”的总体工作思路,大力实施“民营富县”战略,把“招商引资”和“民营经济”作为两个“天字号”工程来抓,选准了县域经济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起到了抓关键、带全局的理想效果。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吸引本地和外来投资的民营企业参与农业开发,兴办了一批中草药、果菜、药材等生产基地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龙头企业。兴建了蔬菜、小商品等专业市场和居民住宅区,有力地促进了小城镇建设。2008年上半年,全县民营企业新上项目22个,实际到位资金3427.8万元,其中投资过百万元的项目18个。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
二是营造了全员招商、全民创业的好氛围。县委、县政府立足县情实际,提出“工业强县”、“民营富县”等重要观点,大力弘扬“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这个时代主旋律,用“实干攻坚抓突破”的精神要求各级干部,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经济的扶持、考核、奖惩政策和办法,落实了县级领导包抓骨干民营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等措施,充分激发了“全民创业、家家致富”的社会活力。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草畜、果菜、药材等主导产业形成了一定的规模。止目前,全县共种植优质牧草24.9万亩,种植药材11.2万亩,栽植各类果树16.4万亩,其中牛心杏3.2万亩,大枣10.3万亩,苹果2.9万亩,完成酸枣嫁接大枣1310万株。由于各级党委、政府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调动了民营企业主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涌现出了正宇建筑公司经理边成才、红岩肉食公司经理石岩、大锅大酒厂厂长范文科等一大批有实力、有才干、敢于创业的能人,他们不仅使自身的企业得到发展,而且在推进社会进步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形成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好局面。针对全县民营企业管理粗放、缺乏市场竞争力等问题,着眼于培养市场竞争实体,在民营企业中广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力推行现代企业管理模式,使民营企业普遍上了档次、上了水平。同时,通过招商引资,借助省外、县外的力量“嫁接改造”民营企业,培植起了一批新的骨干企业。目前,全县原有的国有、集体及乡镇企业,90%以上已成功进行了改制,盘活资产总量900多万元。培育形成了“肃谧”药业、 “西周”磷肥、“前进”铁附件等十多个名优产品。 “西周”磷肥、“大锅大”系列酒荣获全省乡镇企业系统名牌产品称号;正宇建筑公司等5户企业被评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研制开发了“55A型”饸饹机、“大锅大”系列酒、“灵泉” 系列酒等3个新产品,其中“55A型”饸饹机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
三、思路对策
作为一个庞大的崭新的存在于中国经济版图上的新群体,民营经济已成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大引擎。未来30年,我们要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取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和突破。具体工作中,要做到“深化一种意识、破解两大难题、搭建三大载体、优化四大环境、抓好五个结合”,推动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1、深化一种意识,即强烈的民营经济发展意识。要重视发挥社会舆论的导向作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传媒工具,广泛宣传民营经济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努力发扬灵台人民智慧勤劳、诚信务实、善办实业的优良传统,在全县上下着力培育创业精神,树立“劳动为本、创业立身”的时代意识,形成“崇尚创业、敢于创业、艰苦创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有利于民众创业的思想活跃起来,把一切有能力创业的人才解放出来,使千家万户的创业热情和冲动充分发挥出来,从而加快农民向居民和商人转变,打工者向老板转化,个私业主向企业家转型,干部由官场向市场转移,形成千军万马共建小康的滚滚热潮。要依托灵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果产业优势,充分利用农村富裕劳动力,推进农副产品向精、深加工方向发展。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带领广大农民创业致富,采取农民出土地、多方投资金、科技参股、合股经营的办法建办民营企业。
2、破解二大难题,增强民营企业发展活力。一是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要由政府牵头,成立个私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可由政府出一部分,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企业筹一部分解决。要加强民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民营企业要提高自身素质,建立健全会计制度,树立企业良好信用,争取银行信任和资金支持。二是破解民营企业素质偏低难题。从总体上看,灵台已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业主经过多年的磨练,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市场适应能力。但是,由于多数没有受到正规高等教育,文化层次较低,综合素质较差,决定了民营企业主在经营策略和经营手段上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较为严重,制约了民营企业规模的壮大和长远发展。要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实现“三个转变”,即不断由家族管理模式向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转变,由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由个体分散经营向集体、规模经营转变,组建民营经济的“航空母舰”,建立私营企业资本与人才资源、知识资源合理配置的合作模式,使民营企业逐步走出“创业——守业——败业”的怪圈。
3、搭建三大载体,推动民营经济良性发展。一是搭建小区载体。把建设民营经济小区作为加快城镇建设的切入点,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向城镇集聚,在推进新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开辟新的发展空间。要以现有的城南工业集中区,什字、独店两个乡镇企业示范小区为基础,全面提升民营企业在经济小区和各乡镇工业集中区内发展的规划引导水平,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和产业配套能力,通过提供各种便利举措和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集中建造或承租标准厂房,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密度,促进企业集群、产业集聚,进一步集约利用土地,增强民营经济持续发展能力。二是搭建城镇载体。结合新农村建设活动,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突出特色,强化功能,壮大规模,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推进产业配套,加快形成“一镇一支柱,一村一产品”的区域特色产业群,实现民营经济发展与城镇化建设的良性互动。要求和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小城镇集中,发挥小城镇聚集民间资本、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集散吞吐农副产品的区域中心作用。鼓励打工返乡人员、农村能人和小城镇居民投资开发、经营小城镇,推进小城镇建设步伐。三是搭建基地载体。要超前规划,合理布局,建成几个有规模、有档次的小企业创业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至2010年,全县新增中小企业户数1000户,增加值达到6.9亿元,平均增长25%,从业人员达到11800人,保持就业率达到91%。其中,中小企业基地至2010年新落户企业达到200户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4000万元,实现利税1000万元,分别占到全县工业增加值和利税的28.5%和50%。
4、优化四大环境,营造良好发展氛围。一是优化政策环境。重点抓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各级组织关于加快非公经济发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全面清理和规范阻碍限制民营经济发展的文件和政策规定,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社会保障、投资政策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二是优化经营环境。规范行政执法体系,切实加大对“三乱”和“吃拿卡要”等干扰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的整治力度。在行政执法和监督管理部门全面开展服务承诺制,全面提高为民营经济服务的质量、水平和效果。三是优化法治环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做好企业治乱减负工作,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和追究制度,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业主的合法权益。四是优化信用环境。建立信用公开、信用评价、信用惩诫制度,严格按承诺对民营企业、民营业主兑现各项优惠政策,以良好的信用环境带动民间资本投入,吸引八方投资。
5、抓好五个结合,拓展民营经济发展空间。一是继续把建办民营企业与企业改制结合起来,大力鼓励民营企业主通过买断、租赁、参股等形式参加县属企业的改革、改制,力争早日使未改制的国有、集体及乡镇企业退出国有、集体序列。二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依托灵台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建设种养基地。三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培植主导产业相结合。县上己确立了草畜、果菜、药材等主导支柱产业,并做好了产业规划。要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到这些产业的培植发展,在产业壮大中谋求自身的发展。四是把发展传统民营经济与发展新型的科技型民营企业结合起来。扶持和帮助现有民营企业加快技术创新,引进先进生产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以更加优惠的政策、更加宽松的环境,有重点、有目地地引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落户灵台,提升民营企业科技素质。五是把发展民营经济与实施再就业工程结合起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吸纳下岗职工,对安排一定数量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个私企业,在用地、贷款、税费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