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
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 :印发 成人高校 招生 通知
抄 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招委各委员
根据《2008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为确保成人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各县(区)考生报名时间原则上约定为:崆峒区9月1日,泾川9月2日,灵台9月3日,崇信9月4日,华亭9月5日,庄浪9月6日,静宁9月7日,市直9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平凉市招生办公室。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应同时交验经卫生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资格审查表》。
4、收费标准: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专升本考试每科收报名考试费30元,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每科收报名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
5、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报名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方可报考。
(3)具有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同时出示各类照顾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照顾规定的,方可办理加分手续。
(4)报名工作采用数码照相与填涂机读报名卡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后,认真填涂机读报名卡,对报名点提供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签名认可后交回报名点。凡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甘肃省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通知》(甘招办发[2004] 25号)执行。
(6)市招办负责采集考生报名、志愿等信息。考生信息汇总、校验无误后,于9月14日前刻录光盘报送省招办。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证书(证明)复印件,由市招办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7)凡报考小语种(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生,一律集中到兰州市城关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三、招生学校与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2、招生类型分为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三种。在学习形式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除外)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3、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4、各成人高校依照有关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查阅成人高校《招生通讯》上的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五、电子档案的制作
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考
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统考成绩信息等四部分。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特征(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省招办负责采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校验全省考生的各种信息数据库,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六、考试
1、考试时间:10月11日至12日。
2、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崆峒区条件好的中学考试,具体考点(场)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1)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三门。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一门(见《招生通讯》)。
(2)高起本、高起专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和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公共课统考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文科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物化)。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4、考试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核查。考生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3)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评卷
1、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从2008年起,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行网上评卷。
2、网上评卷工作由西北师大承担。10月15日开始,25日结束。
3、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考试成绩由市、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15日开始,11月底前结束。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考试科类划定。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按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录取照顾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乡)的汉族考生。
(3)“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县的中、小学教师。
6、考生具有几种照顾,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十、加强成人招生的组织和管理
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评卷和录取,报名采用“数码照相”和机读卡,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市招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成人招生工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防范,确保今年成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积极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强化领导,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针对近年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信息部门,防范和封堵互联网上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有害信息,为考生创造公平、安宁的考试环境。继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替考和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案件的发生。加强管理,采取积极措施,杜绝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的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2、切实搞好成人招生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成人招生的政策规定,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教育本单位、本行业的考生端正思想,文明应试,对查处的去年考试中的违纪考生要按规定给予教育和处罚。同时市招办一定要设置好报名点,既要严格按招生规定做好考生资格的审查工作,又要为考生报名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3、切实加大报名资格审查的力度。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报名手续,严格按规定查验证件,认真核实报考资格,坚决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坚决抵制社会不正之风对成人招生工作的干扰。同时应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维护我市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确保成人招生顺利进行。
4、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还应履行告知义务,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平市招委发(2008)35号
平市招委发(2008)35号
关于印发《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
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二OO八年八月五日
平凉市2008年成人高校招生
实 施 办 法
根据《2008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4、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5、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6、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日至9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为确保成人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对各县(区)考生报名时间原则上约定为:崆峒区9月1日,泾川9月2日,灵台9月3日,崇信9月4日,华亭9月5日,庄浪9月6日,静宁9月7日,市直9月8日-9日。
2、报名地点:平凉市招生办公室。
3、报名办法: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报考医学类的考生应同时交验经卫生部门审查同意的《报考资格审查表》。
4、收费标准: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具体收费标准为:专升本考试每科收报名考试费30元,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每科收报名费25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元。
5、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和学历文凭原件和复印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报名手续。
(2)在我省工作的外省籍考生报名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方可报考。
(3)具有照顾条件的考生,应同时出示各类照顾证书(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核符合照顾规定的,方可办理加分手续。
(4)报名工作采用数码照相与填涂机读报名卡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有关规定后,认真填涂机读报名卡,对报名点提供的《考生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应仔细核对签名认可后交回报名点。凡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为维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的公平、公正性,加强对考生遵守考试纪律的教育,考生报名时须签订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具体要求按《关于做好甘肃省国家教育统一招生考试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的通知》(甘招办发[2004] 25号)执行。
(6)市招办负责采集考生报名、志愿等信息。考生信息汇总、校验无误后,于9月14日前刻录光盘报送省招办。享受各类照顾考生的证书(证明)复印件,由市招办按类别装订成册,指定专人保管,以备查证。
(7)凡报考小语种(日语、俄语)考试科目的考生,一律集中到兰州市城关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考试。
三、招生学校与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和普通高等学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
2、招生类型分为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三种。在学习形式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除外)分脱产、业余(包括半脱产、夜大,下同)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高起本四年;业余和函授最短学习年限为: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高起本五年。
3、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从2008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停止招收脱产学生。
4、各成人高校依照有关规定制订本学校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填报志愿
考生在报名时,查阅成人高校《招生通讯》上的院校和专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可填报两个学校的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
五、电子档案的制作
考生电子档案是成人高等学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考
生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志愿信息、考生特征信息、统考成绩信息等四部分。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特征(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信息。省招办负责采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信息,收集整理、汇总、校验全省考生的各种信息数据库,并建立考生电子档案。
六、考试
1、考试时间:10月11日至12日。
2、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崆峒区条件好的中学考试,具体考点(场)见《准考证》。
3、考试科目:
(1)专升本统考科目为:政治、外语和专业基础课三门。专业基础课根据各学科门类的特点设置8门,由招生院校按专业的需要规定考生应试其中一门(见《招生通讯》)。
(2)高起本、高起专按文科、理科分别设置统考科目。公共课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其中数学分文科类和理科类两种。外语分英语、日语、俄语三个语种。报考高起本的考生除参加3门公共课统考外,还需参加专业基础课考试,文科专业基础课为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理科专业基础课为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物化)。
(3)成人高校艺术和体育类专业招生必须对考生进行专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确定。
4、考试规定:
(1)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以便核查。考生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
(2)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3)所有统一考试科目每科试题满分均为150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七、评卷
1、评卷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从2008年起,我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实行网上评卷。
2、网上评卷工作由西北师大承担。10月15日开始,25日结束。
3、评卷工作遵循“坚持标准,公正准确,给分有理,扣分有据”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制订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考试成绩由市、县(区)招办负责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八、录取
1、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计算机现场局域网录取。录取工作于11月15日开始,11月底前结束。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统考成绩和招生计划按考试科类划定。录取时按考生志愿、按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
3、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
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录取,在考生文化课成绩上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九、录取照顾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3、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为30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级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县、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周岁(1983年12月31日前出生)以上人员。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2)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及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县、乡)的汉族考生。
(3)“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县的中、小学教师。
6、考生具有几种照顾,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项,照顾分数不得累计。
十、加强成人招生的组织和管理
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特别是成人高校招生实行网上评卷和录取,报名采用“数码照相”和机读卡,技术要求高,操作难度大,市招委会和有关部门应切实加强对成人招生工作的领导,模范地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加强防范,确保今年成人高考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1、积极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强化领导,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同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针对近年来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公安、信息部门,防范和封堵互联网上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有害信息,为考生创造公平、安宁的考试环境。继续加强诚信考试教育,建立考生诚信档案,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替考和使用通讯工具作弊案件的发生。加强管理,采取积极措施,杜绝有组织的考生异地报考的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进行。
2、切实搞好成人招生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今年成人招生的政策规定,同时各有关部门要教育本单位、本行业的考生端正思想,文明应试,对查处的去年考试中的违纪考生要按规定给予教育和处罚。同时市招办一定要设置好报名点,既要严格按招生规定做好考生资格的审查工作,又要为考生报名做好宣传、咨询、指导和服务工作。
3、切实加大报名资格审查的力度。报名点一定要严格报名手续,严格按规定查验证件,认真核实报考资格,坚决杜绝持假身份证报考的现象。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坚决抵制社会不正之风对成人招生工作的干扰。同时应树立群众观点,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维护我市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确保成人招生顺利进行。
4、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使“阳光工程”更加制度化、常态化。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还应履行告知义务,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对报考专升本的考生,特别要告知其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必须持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能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