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多万件奥运会物资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奥运要算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账,这个账主要由城市政府和国家来算;奥运更应算经济账,奥运组织者对这个账责无旁贷。
为姚明特制的大床、罗格乘坐的汽车和使用过的办公家具、开幕式上用过的打击乐器缶、2008把带有笑脸的雨伞,甚至举重冠军张湘祥赛后吻过的杠铃……这些奥运会上的“珍宝”,普通市民可能都有机会拥有并收藏。奥运会结束后,价值10亿元的2000多万件奥运会物资都将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普通市民可以现场参与竞拍。(8月27日《新京报》)
站在奥运会组织者的角度看,以拍卖方式处理这些数目不菲的奥运资产,让这些带有奥运符号的物品经拍卖师之槌,变为数量可观的现金,既开拓出一条奥运投资成本回收的新渠道,又进一步拉长奥运品牌营销的价值链,还能借此继续向公众传递奥运符号、传播奥运文化,从而延续其奥运记忆,符合奥运精神算得上是一箭数雕之举。
站在社会公众的角度看,经由奥运物资拍卖,更多的普通大众得到与奥运“零距离接触”的机会,对于那些出于种种原因,未能购票入场与近在咫尺的奥运亲密接触的人们来说,这一机会弥足珍贵。
不仅如此,这些物品的拍卖,无疑极大地丰富了奥运收藏品市场:除了奖牌、邮品、票证、徽章、吉祥物这些备受追捧的常规藏品外,现在又增加更多更具个性的新成员。这些看似普通的物品,由于打上了“北京奥运”这一独一无二的历史符号印记,收藏价值自是不言而喻。
或许有人质疑:什么东西都买光了,奥运还剩下什么?如此拍卖是否有过度开发、过度营销之嫌?这就回到举办奥运要算什么账的老问题上了。奥运要算社会效益、文化效益、经济效益账,这个账主要由城市政府和国家来算;奥运更应算经济账,奥运组织者对这个账责无旁贷。奥运组织者要回收投资甚至获得经济收益,除了借助徽标、转播等无形资产外,有形资产更不能例外。
只要为了回收奥运投资、获得奥运收益,只要拍卖所得来去透明、合理合法,奥运物资———无论是标志等无形物资,还是此次奥组委即将拍卖的有形资产,无论如何开发营销,都不能称之为过度———唯有消费者不买账时才能谓之过度。
由此看来,北京奥组委的拍卖之举虽属首创,具有探索性质,但只要操作合理合法、收益来去透明,委实益处多多,值得赞誉。